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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進出市府大樓強制佩戴口罩


  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秋冬防疫專案」,台南市政府宣布,自12月1日進出雙市政大樓都須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正式宣布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黃偉哲市長為因應國內外瞬息萬變疫情,指示市府團隊全力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作為,自12月1日起市府員工及洽公民眾進入本府辦公大樓須配戴口罩,並落實實名登記制,違者經勸導不聽,將依規定開罰。黃市長強調,未來將視疫情發展情況,逐步調整防疫措施。


  黃市長指出「秋冬防疫專案」三防線,邊境檢疫、社區防疫與醫療應變,將能有效阻絕控制疫情,守護全民健康。雖然國內疫情趨穩,但國際疫情持續嚴峻,請全體市民持續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措施,進出醫療照護、洽公等8大類場所務必佩戴口罩,並保持警戒勿鬆懈,勤洗手,共同確保得來不易的防疫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