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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華市政園區停車場   自2月1日起實施收費


  臺南市政府永華市政園區停車場將自109年2月1日起,依路邊停車收費之費率,實施停車收費管理,希望透過合理的收費方式,來提高園區停車格位的周轉率,減少辦公同仁與洽公民眾的不便。


  秘書處強調,永華市政園區停車場管理原則以「有效管理、合理收費、滾動檢討」為核心,透過使用者付費,來提升停車格位周轉率,解決停車問題。秘書處指出,永華市政園區停車場,包括府前路路外停車場、南島路平面停車場及南島路、南榕大道等路邊停車格位,自2月1日起,依路邊停車收費之費率,實施停車收費管理。一般洽公民眾於上班日,每日上午8時到下午6時,第一個小時免費,第二小時起按每小時20元收費,當日最高以100元計收;而在非上班日,無洽公優惠,比照路邊停車收費之費率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