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營繕工程工期核算注意事項第五點修正規定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府秘採字第1030136911號令發布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府秘採字第1141373046號令修正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營繕工程工期核算注意事項第五點修正規定
中華民國103年2月17日府秘採字第1030136911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114年9月30日府秘採字第1141373046號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