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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本市113年度永康區地籍圖重測,林欣儀等3位土地所有權人之地籍調查通知書因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行政程序法第86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府地測字第1130391535B號


標籤:#公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