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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112年度新營區秦漢段163、167、168、169、170、1013、1015、1016、1017、1018、1019、89、90、91、92、93、94、95、96、97、98、99、100、101、102、103、104、105、106、107、1164、1165、1166、1167、1168、1169、1170、1171、1172及1173地號土地之地籍圖重測結果(含重測公告圖、地籍調查表及重測結果清冊等),並陳列於臺南市鹽水地政事務所2樓測量課。

府地測字第1130391295B號


標籤:#地籍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