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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473616B】為辦理本市113年度南區地籍圖重測,鄭廷憲(繼承人:鄭惠英)等7位土地所有權人之地籍調查通知書因當事人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行政機關陳明,致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1130473616C】為辦理本市113年度南區地籍圖重測,黃能(繼承人:黃美俐)等12位土地所有權人之地籍調查通知書因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行政程序法第86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

府地測字第1130473616B號

府地測字第1130473616C號


標籤:#公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