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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公廳舍整潔比賽暨各樓層公廁(含茶水間)佈置綠美化比賽於12月9日同時進行評選

為辦理本府「辦公廳舍整潔比賽」暨「各樓層公廁(含茶水間)佈置綠美化比賽」,本府秘書處
訂於本(100)年12月9日(星期五)同時進行本年度第二次評比,請各單位預作準備。

補充說明: 

一、評比時間:100年12月9日當日上午9時起,進行永華市政中心評選工作,當日下午1時30分起,
  前往民治市政中心進行評選(本府於100年11月7日以府秘總字第1000857062號函通知在案)。

二、評比期間:以一年度為一期間,辦公廳舍整潔比賽及公廁綠美化比賽每半年辦理評比一次。

三、評比對象及範圍:本府永華及民治市政中心各局處(含社會局社福大樓)。

四、獎懲:每半年評比成績前三名者,公開於本府網站表揚,全年度評比成績總平均前三名者,
  辦理相關人員敘獎,第一名單位,主管及承辦人各嘉獎二次;第二名及第三名單位,主管及
  承辦人各嘉獎一次,以示鼓勵。全年度評比成績總平均最後三名單位,行文該單位檢討改進
  並請該單位研提改善計畫,以示警惕

五、評選委員由各局處推薦二名股長級以上人員送本處彙總,由本處從中抽出十名代表(另十名
  依序備位),參與每半年評選工作,為求公平起見,評選委員應迴避本身局處之評比。本辦
  法採總平均法評比,評選委員依實地考核評分表評分後,送秘書處彙整加總平均各局處之評
  分,以評分最高前三名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