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為提升所屬機關學校採購效益與品質,鼓勵同仁提升專業知能,自本(108)年度起,凡參加市府自辦之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訓練並通過資格考試者,依證照等級核予嘉獎1~2次行政獎勵。
臺南市政府秘書處表示,為落實黃偉哲市長清廉效率的施政精神,提升採購人員專業知能外,同時鼓勵市府同仁參加訓練,推行通過政府採購基礎班訓練測驗者核予1次、進階班核予2次嘉獎之獎勵措施,進而提升政府採購廉潔,減少爭議與錯態,健全政府採購環境。
以107年為例,臺南市政府及各所屬機關學校採購公告計6,692件,採購預算金額達331億6,222萬餘元,臺南市政府秘書處為提早落實政府採購專業人員政策規劃,108年度預計開辦採購人員專業訓練共八梯次,其中含基礎班6梯次及進階班2梯次,本年度基礎班第一梯次參訓79人,參訓時數長達70小時,且缺課超過7小時,不得參加測試,第一梯次業於108年4月11日完成結訓測驗,通過資格考試者計61人,及格率達83.56%,訓練成效良好,並且有效提升採購人員素質。
臺南市政府秘書處表示,「採購辦得好、施政少煩惱、訓練不可少」,政府機關各項施政服務,幾乎皆與政府採購有關,也是身為公務員執行業務中,最不可或缺的一門知識,更是市府團隊串聯施政的軸心螺絲,期勉藉由此訓練獎勵新制之推行,落實培植採購種子,建構清廉有效率的市府團隊,為臺南市民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品質。
發佈日期:108年4月30日
發佈單位:採購企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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