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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宿舍居住事實查考及認定作業原則」第五點

 

行政院修正「宿舍居住事實查考及認定作業原則」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公文:行政院102年3月28日院授財產公字第10235004710號函。

法規相關資料可至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網址:http://www.ey.gov.tw/)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網站/法令查詢/行政規則/條列式行政規則/公用財產(網址:http://www.fnp.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