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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中央政府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國營事業辦理「油品」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05039)業已決標,契約有效期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可供利用。

 

  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中央政府各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除外)、學校、國營事業辦理「油品」共同供應契約案(招標案號:LP5-105039)業已決標,契約有效期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可供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