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科業務簡介──負責民治市政中心及曾文市政願景園區以下業務:
1. 廳舍建物之修繕及安全維護管理。 2. 廳舍場地借用及環境清潔維護管理。 3. 消防、水電、空調、電梯、電話及總機系統等設備維護管理。 4. 駐衛警、技工、工友、駕駛、臨時人員管理。 5. 公務車輛調派及管理。 6. 停車空間分配規劃及維護管理。 7. 用電用水管理及太陽光電設置等業務。 8. 土地財產及物品管理。 9. 本處及府層採購及經費核銷等業務。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