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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於113年1月1日起更名為「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發文代字號一併修正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函:113年1月1日起因組織改造,由「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更名為「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發文代字號一併修正。


桃海秘字第1120010485號(本府收文號1121750595)


標籤:#發文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