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核發員工交通補助費注意事項-修正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101年12月26日府秘總字第1011102129號函頒,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
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核發員工交通補助費注意事項-修正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
101年12月26日府秘總字第1011102129號函頒,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